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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可以查(借)阅档案吗?

2025/11/14 1.6w 阅读 209 点赞

问:个人可以查(借)阅档案吗?

发布日期:2025-11-14 来源:

答:个人不允许查(借)阅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负责科室: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咨询电话:0375-4996895   4996609

窗口地址:市人才交流中心(和顺路105号)4楼03室

业务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GBT 32623-2016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