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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国家赔偿应坚持“当赔则赔”原则

2020/03/29 1.7w 阅读 124 点赞

最高法:国家赔偿应坚持“当赔则赔”原则

自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施行到现在已经过了25年,最高人民法院12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5年来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各级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要坚持“当赔则赔”原则。

最高法发布的国家赔偿典型案例包括佘祥林国家赔偿案、赵作海国家赔偿案、呼格吉勒图国家赔偿案、聂树斌国家赔偿案等,共计25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实施25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最具代表性的25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说,25年来,国家赔偿审判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工作之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健康发展,通过切实保障人权,规范公权的主要功能,平冤理直、扶危济困的价值承载,重塑正义、输送温暖的实践意义,成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最高法表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人权保障和涉产权保护的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准确把握国家赔偿审判“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的新理念新目标,合力落实国家赔偿审判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升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发展质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