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上半年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 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意见的公示

2024/07/09 8.1k 阅读 204 点赞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办法(试行)》(平建办〔2020〕113号)规定和平顶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站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平顶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的通知》(平建安〔2024〕14号文件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12项工程申报资料核查认定,其中由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工程项目等12项工程通过评审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评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局对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监督电话:质安科:0375-2633799

安全生产技术站:0375-263388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大厦4楼401室


附:2024年度上半年“平顶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意见




2024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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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